浙江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汇总表
作者: admin 阅读次数: 7847 发布时间: 2020-12-09
浙江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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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普通门诊 |
门诊规定病种 |
住院 |
大病保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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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
退休 |
在职 |
退休 |
在职 |
退休 |
职工 |
子女统筹 |
无固定收入离休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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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先用当年账户,当年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先行承担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人个共同支付 |
按住院报销比例结算,但不设起付线 |
一个结算年度(自然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两次以上住院的,按高等级医疗机构计算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自付医疗费用,先由历年帐户支付,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建国前老人个人自付比例减半。 |
合规费用: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和大病保险特殊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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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1000 |
300(含建国前老工人) |
无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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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
参照住院 |
起付线--4万(含4万),在职82%,退休88%;4万以上,在职88%,退休94% |
3万--15万(含15万)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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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
参照住院 |
起付线--4万(含4万),在职85%,退休90%;4万以上,在职90%,退休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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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
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
参照住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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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和其它医疗要构 |
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
参照住院 |
起付线--4万(含4万),在职88%,退休92%;4万以上,在职92%,退休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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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服务机构 |
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
参照住院 |
起付线--4万(含4万),在职88%,退休92%;4万以上,在职92%,退休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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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补助 |
基本型医疗补助:1.门诊、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三级75%、二级85%、一级及其他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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