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我省医学实验动物技术培训的通知”
作者: 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13618 发布时间: 2009-11-27
关于开展我省医学实验动物技术培训的通知
浙江大学各有关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卫办科教《关于开展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见省卫生厅网站www.zjwst.gov.cn),在全省范围内对医药卫生系统科研人员进行医学实验动物技术培训。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将颁发“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省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申报涉及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课题、成果验收及奖励申请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卫生厅认定我校为省医学实验动物培训基地,依托于浙大实验动物中心,并确定了培训基地授课教师(见省卫生厅网站www.zjwst.gov.cn)。为了提高我校科研人员动物实验技术水平,促进生命科学的发展,浙江大学实验动物培训基地定于12月14—17日,在浙大圆正西溪宾馆(原浙大西溪校区专家楼)举办医学实验动物技术培训班,培训费用600元/人(包括中午用餐和资料费),每次培训人数控制在80人左右,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提前报名参加。具体培训事宜可与基地办公人员联系。(个人参加会议报销用的通知另行发给)。
联系人员: 宋见惠13588497542:jianhuisong@126.com
卫振13136155341
浙江大学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基地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