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禁烟决定 创造无烟环境
作者: 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12390 发布时间: 2009-10-23
烟草危害是当今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流行作为全球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列入重点控制领域。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全球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07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烟。为了彰显医疗卫生机构带头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心和能力,2009年5月,卫生部等四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我省在09年8月制定了《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医疗系统全面禁烟决定,我们首先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行动起来,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防治疾病、保护健康、挽救生命的机构,带头创建无烟环境,对于社会其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具有重大影响。卫生工作者更应当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作出表率,承担禁烟和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远离烟草,共同为创造一个和谐、温馨、洁净的就医环境而努力。